一、复试内容
专业课 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科目为《电磁学》。
二、复试的方式
1、专业课。专业课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2、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考查考生从事工程领域专业的能力和潜力。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在1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
三、拟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合格的考生以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月13日下午13:30
地点:理学院201
本办法由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负责解释
注:*考生需带材料:
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此表由考生从网报系统下载打印,需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在电子照片上再加盖公章);
②《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此表需考生填写);
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若为境外学历或学位,则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⑤获奖、专利、发表论文等有关复印件。
江南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