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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理学院2017年硕士生招生奖励办法

作者:院研究生办  编辑:   发布日期: 2016-05-26   来源:院研究生办   院研究生办

为了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院,不断优化我院研究生生源结构,特制定江南大学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励办法如下。

1“985”“211”大学以及入学为一批次本科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我院将给予优秀新生助研经费,经费额度依次为6000/人、4000/人和2000/人。

2、获推荐免试资格、申请到我院攻读硕士学位并被我院接受的“985”“211”大学和其他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院将给予优秀新生助研经费,经费额度依次为12000/人、8000/人和4000/人。(注: 学校另奖励“985”、“211”院校的推免生10000/人)

3、学院积极创造条件,为在读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及助管、助研、助教岗位。

4、上述院奖励可以和校奖励兼得。

5、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型学位。

6、本办法均限定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考生。

7、本办法解释权在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