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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者:文:李勤;审核:陈周  编辑:   发布日期: 2015-11-23   来源:行政党支部  

1120日上午,行政党支部在学院201会议室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党支部书记陈周,组织委员陆海燕,宣传委员李勤,支部成员朱朝辉、董伟燕、王健与郝志敏参加了本次学习。由支部书记陈周老师主持。  

陈周老师以身作则,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的15章节,明确了本条例的指导思想、适应范围及原则,具体分析了违纪处分及运用规则,要求纪律处分工作应坚持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宽严相济等原则,慎重考虑处分种类,可根据具体情形减轻或加重处分。接着,李勤老师带领大家学习了第6章,详细介绍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各项处分,严令禁止公开反对党的政策、丑化国家形象、参与反政府的邪教组织、结党营私、挑拨民族关系、组织迷信活动等行为。随后,陆海燕老师、王健老师、郝志敏老师、朱朝晖老师和董伟燕老师分别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的第7891011章节,从违反纪律的具体处分细则、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学习。

通过本次学习,与会人员都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一个宏观、全面、整体性的了解,对党的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把握,在以后的学习与工作生活中,行政党支部各成员都将会严格遵守党的规定,避免违反党的各项纪律,努力做一个廉洁自律、洁身自好的优秀党员。

行政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行政党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