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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志成副校长专题汇报

作者:理学院  编辑:   发布日期: 2011-09-23   来源:理学院  

9月23日上午,副校长纪志成教授在办公室亲切接见了我院曹栋院长和院党委陈敏娟书记,听取了理学院两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学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汇报。

曹院长和陈书记主要汇报了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和“十不准”,建立并执行“三重一大”、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和规范财务制度进行源头治理等四个方面的情况。

学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网络,党政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作为一项专项工作列入每年的党政中心工作计划,做到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学院专门制定了《理学院关于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办法(试行)》,不仅对领导责任作了明确规范,而且对全院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和学术自律,将廉政教育内容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作了明确规定。全院覆盖,全员执行。为使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以纪委委员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小组。

学院党委非常重视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和“十不准”,党委中心组今年5月份和9月份两次专题学习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以及“十不准”的文件精神,在领导层面达成了廉政共识,表示严格遵守中央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承诺廉洁自律,并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工作负责,做到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学院坚决贯彻中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建立“三重一大”、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基本制度的要求。除了之前制定的《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补充意见》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外,今年,结合学院实际,陆续制定了《理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理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理学院关于推行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规定,全面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建立“三重一大”、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的要求,规范领导决策和学院办学科学化,制度化和民主化,力促学院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为有效执行以上制度,学院将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

为了加强源头治理,今年,学院专门制定了《理学院预算经费差旅报销管理办法》和《理学院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

纪校长在听取以上汇报后,对学院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等制度方面予以了充分肯定,希望理学院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另一方面,保持目前的良好状态,为学院进一步发展打下很好基础。